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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686175779-202406-464366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防办 发布日期: 2024-08-01 15:30
名 称: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昆政办〔2024〕31号 关键字: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1 15:3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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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昆明市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战略机遇,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昆明市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按照系统推进、协同高效、创新引领、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快促进昆明市低空经济发展,建立1套工作推进机制,聚焦“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服务平台、应用场景、产业集聚”5大主攻方向,统筹推进20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构建体系化推进、多元化参与、特色化驱动的低空经济发展格局,全面提升低空经济发展规模效益和安全能级,将低空经济培育成为昆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打造国家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二、发展目标

加快推进昆明市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低空发展示范试点,建设低空产业特色发展强市。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规划建设规模适度的通用机场、起降场、起降点,率先在主城区内建成设施网、航路网、服务网“三张网”,完成全市主城区非管制空域规划,构建各类低空飞行器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构建形成全市低空智联基础设施网和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市低空经济规模达到300亿元,培育低空经济产业链市场主体500家以上,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以上,开展“低空+”应用场景试点50个以上,引进至少5家行业代表性企业。重点打造滇中新区、盘龙区、呈贡区3个低空经济试点区域,在磨憨开展“智慧边防”无人机试点建设工作,在数据融合共享、智能高效管控、体制机制配套等方面形成集聚化产业生态圈,有效衔接基础设施使用、飞行申请响应、飞行过程监管等功能,保障低空交通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总体规划布局

1.明确低空产业功能布局。依托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发展定位、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打造全域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格局。支持滇中新区直管区打造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规划建设A类低空飞行服务站、低空经济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及中试中心,打造低空飞行设备展示交易中心、低空公共服务交易中心和低空飞行器共享租赁平台,并开展飞行服务、售后维保、事故调查、教育培训、安全监测等业态,支持落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实验室认可(CNAS)等第三方服务机构。高新区、经开区、安宁市打造低空经济制造业先导区,以新能源电池和新材料为切入点,加快引进培育低空飞行器零部件及整机组装、复合材料、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等有关企业,建设一批低空产业生产制造基地。其余县(区)和开发(度假)区打造低空经济发展拓展区,率先在政务服务、市政管理、巡查巡检、医疗救护、应急救援、农林植保、物流配送、文旅消费等领域开发一批有特色、有市场、有亮点的低空应用场景,培育飞行培训、维修保障、飞行检测验证等低空衍生服务,壮大低空产业规模和市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滇中新区,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2.推动制定低空经济总体规划。依托全域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结合产业功能定位,编制《昆明市低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谋划研究低空产业发展布局,抓好空中与地面规划衔接,做好空域层面的精细划设管理、航路航线网络布局、示范应用推广、综合服务保障等规划,做好地上层面的低空飞行器起降备降平台、充电柜(桩)、检修等配套设施规划,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纲领性、全局性指导。(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局,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3.编制出台专项规划和技术标准。针对昆明市海拔高、山地多的特点,结合低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空域、航线、基础设施、飞行管控等技术性专项规划和技术标准,合理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空域分类和航线,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低空飞行、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和产业发展制度化建设,实现空域资源共享、统筹使用、有效利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动办,滇中新区航空服务业局、滇中新区滇中科学城管理局、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

4.构建地面保障设施网。按照“统一规划、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规划建设供各类低空飞行器起降、备降、停放、能源补给等功能的起降场地,在医院、商业广场、物流园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规划建设一批无人机小型起降平台、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起降场、水上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以及停机库、中转站、能源站、固定运营基地(FBO)等地面保障设施。支持在昆明市主城区等区域开展低空智慧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测试验证低空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数据局,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5.划设空中航路航线网。充分利用低空空域资源,根据全域禁飞区、限飞区、适飞区、管制空域划设全市低空公共航路和飞行航线,优先利用水系、岸线、山体、绿地等上空空域,串联低空起降点、服务站,编制低空航路航线网络,集中统筹管理全市低空空域及航线资源。制定《昆明市民用无人机飞行管理办法》,探索低空空域融合飞行管理机制,指导运营主体开展航线申报,推进低空飞行器从隔离运行向融合运行演进,实现低空空域的高效使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国动办,滇中新区航空服务业局、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6.完善低空智能信息网。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结合全市低空航线空域需要,围绕重点航路、重点片区、公共服务测试场等,加快推动北斗短报文(RDSS)、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5G-A通感算一体、甚高频通信系统(VHF COMM)等技术相融合的低空监视及通讯信息平台建设,并不断完善气象保障、电磁环境监测、反制等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城市低空通信网络,在管制和重点敏感区域布设多源探测系统及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施,保障低空飞行安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动办、市数据局,滇中新区滇中科学城管理局,市气象局)

(三)服务平台构建

7.搭建低空数字底座平台。整合各行业管理部门三维基础数据,打通信息数据孤岛,构建基于城市公共数据底座(CIM)的低空经济全数字化方案和信息汇集平台,开发低空空域数字孪生系统。(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滇池管理局、市数据局,滇中新区滇中科学城管理局、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8.搭建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加快建设市级低空飞行数据平台,为空域划设、航路航线划设、飞行仿真、飞行评估等提供能力中台。按需建设县(市)区级低空数据平台,与市级平台实现级联对接,支撑按需调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数据局,滇中新区航空服务业局)

9.搭建低空交通管理平台。加快建设市级低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飞行计划申请与审批、航空情报服务、气象保障服务、飞行器及人员信息管理等功能,为低空飞行器用户提供空域与航线申请、飞行计划申报、航空情报、气象保障、空中交通风险识别与预警、非法飞行器识别与处置、飞行事故处置、飞行器检验检测、飞行器及人员管理等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数据局,滇中新区航空服务业局、滇中新区滇中科学城管理局) 

(四)应用场景培育

10.推动低空+公共服务场景应用。坚持政府引导、国企带动,鼓励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公安、消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大无人机、民用直升机等低空飞行器在政务服务、市政管理、巡检巡查、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11.推动低空+物流配送场景应用。大力拓展城市低空配送场景,支持低空无人配送重点企业在昆明市主城区开展涵盖B2C、B2B业态的无人机送快递、送外卖、送药等热门场景应用,支持开通社区医院、血站、医疗检验中心、大型药品医疗器械企业与重点医院之间的低空物流组网。支持在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等高海拔乡村地区,探索开展载重50公斤以上农资农产品运输等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12.推动低空+文体旅游场景应用。依托昆明市丰富的旅游资源,鼓励有关企业在环滇池、环阳宗海、大世博片区、北部县区、石林—九乡等有条件的景区景点探索开发eVTOL空中游览、航拍航摄、航空运动等特色项目,打造无人机编队表演、热气球、滑翔伞等消费新场景。研究开辟低空旅游专线,连通热门景区景点,形成低空旅游网络体系,打造云南低空旅游示范线(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滇池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13.推动低空+生产作业场景应用。在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区扩大通用低空作业面积,支持农业无人机开展施药、施肥、播种等作业,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在全市重要林场、森林公园等林业区域发展森林灭火、航空护林作业,保障林业发展。在小面积农林作业需求地区,开展精准无人机农林作业。在滇池、阳宗海、松华坝水库等水域开展生态治理、禁渔监测等低空作业。拓展低空工业应用范围,推广无人机在电力巡检、油气管道巡检、工业园区巡查、水电站巡查、地形测绘、航空探矿等领域的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滇池管理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14.推动低空+教育培训场景应用。在滇中新区临空产业园、盘龙区低空经济产业园、呈贡大学城等区域建设昆明航空教育培训基地,提供飞行培训、航空法律普及、飞行驾驶证考证、航空器维修人员业务培训、无人机专业人才培训等服务,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航空教育、科普、研学等活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滇中新区滇中科学城管理局,市科协)

15.推动低空+城镇交通场景应用。利用低空空域、航线规划成果,完善通用机场建设规划,优先在高铁站、产业园区、商务楼宇、景区景点、酒店等场景布局一批以eVTOL为重点的低空载人飞行器的起降场地,培育商务出行、空中摆渡、私人包机等载人空中交通新业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五)产业集聚发展

16.招引落地产业项目。梳理全市低空经济有关企业名单,确定重点企业,串联本地中小企业,通过以商招商,招引上下游配套项目落地。依托昆明承接转移产业园和磨憨沿边产业园,吸引低空产业企业转移。结合昆明低空场景应用特点,重点针对在物流、公共服务、农林植保、消防救援等方面具有优势的低空飞行器制造、应用开发企业及运营商开展招商,主动开放市场、完善政策措施、政府引导投资,以开发应用场景和授权特许经营等举措吸引头部企业落地。充分发挥昆明新能源电池和铝合金、钛合金、橡胶新材料产业基础优势,依托经开区、安宁市,聚焦低空制造6大环节(电池、机体、飞控、电控、导航、通讯)中的电池和机体两个环节,围绕eVTOL链主企业,鼓励开展航空材料、电池、飞控、动力、元器件等关键技术的原始创新、技术转化及应用,招引电池、零部件加工、整机组装企业落户昆明。滇中新区重点针对低空应用开发企业及运营商开展招商,聚集头部企业加快发展低空总部经济。〔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滇中新区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17.培育低空服务业。依托滇中新区、经开区、杨林经开区、呈贡数字经济产业园培育发展飞行器研发、销售、运营、维修、飞行服务等业态,支持低空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及结算中心,打造低空服务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数据局,滇中新区航空服务业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18.发展低空飞行器制造业。加大对昆明本地企业在活塞式无人机发动机、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方面的培育扶持力度,推动飞行器零部件设计加工、整机系统集成。依托经开区铝合金、锡合金等新材料产业优势,重点发展铝锂合金、镍基合金、高端轴承钢等航材专用合金材料产业。依托安宁市新能源电池产业、碳纤维产业集聚优势,重点发展飞行器动力电池、复合材料加工产业,加快推进动力电池技术攻关,不断完善产业配套,形成西南地区动力电池技术创新和产业基地。力争在飞行器制造细分领域形成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为全省提供产业配套支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滇中新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19.强化人才培引支撑。依托北航研究院(昆明)、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市城市交通研究所等机构,集聚一批专家、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资源,组建昆明市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开展低空经济有关学术研讨、课题研究,攻坚项目难题。支持云南交通职业学院、昆明学院与民航院校合作,开设低空经济有关专业,联合培养航空人才。将引进低空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纳入“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滇中新区人力资源中心)

20.支持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和资产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与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加强合作,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场景应用资源整合开发。积极发挥产业基金的撬动作用,通过资源换市场、市场换产业的方式引入一批低空经济优势企业和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生产制造项目。〔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牵头的昆明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明确部门职能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强化跨部门统筹协调,及时解决企业、项目落地诉求。

(二)夯实政策支撑。围绕低空经济安全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落地、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对低空经济关联企业实施必要的财政、土地、税收、行业准入等支持政策。强化市、县(区)联动,支持各地制定促进低空经济发展配套政策。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产业政策宣传,跟踪行业重大事件,报道企业典型案例,利用南博会、产业转移大会、航空展会等平台集中宣传昆明低空经济发展,提升公众对低空经济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低空消费。

(四)完善统计体系。研究制定低空经济重点领域和方向的统计目录,探索建立适应低空经济发展的统计方法和监测体系,加强低空经济统计监测和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全面准确反映我市低空经济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