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 主要职责任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二)根据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提出昆明市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组织编制昆明市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城市人民防空防护规划。
(三)组织起草昆明市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
(四)组织编制(修订)本市人民防空方案和保障计划,指导(县)市区编制人民防空方案和保障计划,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演练,组织指导全市人民防空群众组织的建设和训练。
(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昆明市中心城区人防行政审批监管服务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县(市)区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战术要求, 指导人防工程维护与管理, 确保工程平时处于良好状态,指导和推进人防工程平时利用。
(六)负责人民防空“两防一体化”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我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昆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规划。指导县(市)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技术管理。
(七)制定实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
(八)负责市级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
二、 机构设置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设综合处、一处、二处、三处、四处、机关党委(人事处)6个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及电话:刘金拓,0871—63615830(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