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6-03-2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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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234 号)、《2026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公布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国防动员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1.涉及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2.涉及人防工程、国防动员信息化和网信数据等方面的专项计划;
3.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须经市政府批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市级公共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等)。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